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

2011-09-15 何謂食家? from 蔡瀾

最近在某雜誌看到蔡瀾先生評論「何謂食家」,與大家分享一下。原文節錄:

「所謂食家,有以下的標準。

1. 不能讓餐廳請客,一定要自己付賬,那麼食家發表的評論才會公平。

2. 甚麼是好吃?都是比較下來的結果。食家要很勤力地去食遍各類的食肄,才有這種能力。

3. 除了本地的,也要到各國試吃,視野廣闊,味覺更為靈敏,不能只比較一個國家,要比較天下的。

4. 只選高貴的餐廳,而不去露天覓食,那麼,這個所謂的食家,就會脫離群眾,所發表的言論片面,到最後也會被大家離棄。

5. 永遠保持好奇心,不斷地尋找未吃過的美色,試過,才有資格說喜歡或不喜歡。」

非常中肯的評論,同意!

本著此五大原則,本少爺對以下這頓自費泰國菜午餐「泰殿」有此評語:



「冬蔭公海鮮金邊粉」




湯好喝,夠酸又夠辣,始終香濃的湯頭才是主角,這比同區的「Soho Thai」、「Cafe Siam」都來得好吃。配料有鮮蝦、尤魚、小蕃茄,應爽的爽,應腍的腍,已很難得,金邊粉亦爽口帶米香。午餐賣 $55 連飲品,划算。

「泰式肉片炒河」



這個是在「泰殿」第一次點的。炒得油膩又不夠鑊氣,不太好吃,下油多可能是避免河粉被黏作一團。

本少爺吃過最好吃的泰式炒河是隨便在曼谷街頭,即點即炒那種。小販通常只簡單地下雞蛋、菜心、魚露、兩小塊肉片與河粉,鑊氣十足,好吃得會令人喪失理智地全碟掃清。加上價錢只是十零港元一碟,到泰國旅遊的朋友必要一試這風味。

看來我仍未有資格做一個好的「食家」吧!

「泰殿」
地址 : 中環威靈頓街98號翡翠中心1樓
電話 : 2815 5926 





2 則留言:

  1. 能夠和三五知己好友共嚐美食,已是人生一大快事,那管它「食家」不「食家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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